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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热忱欢迎所有心系教育、情牵西部的有识之士,捐赠支持陕西师范大学“西部红烛两代师表”精神传承与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您可选择货币、实物等多种捐赠形式,点滴善举终将汇聚成支撑教育兴邦的磅礴力量。

我们真诚期盼,关心学校发展的您倾情助力,有您的鼎力支持,陕师大必将在培育基础教育栋梁、服务国家西部发展的道路上步履更坚、前景更阔!

注:因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暂无法开展公开线上捐赠。若您有捐赠意愿,欢迎与我们联络洽谈,共商公益事宜。

联系人:张老师、董老师

电话:029-85310586

邮箱:snnuef@snnu.edu.cn

邮编:710119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一层东107房间

如您选择现金捐赠,欢迎前往上述地址办理相关手续,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专业周到的服务,全程协助完成捐赠流程。

我们衷心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您的慷慨捐赠不仅为陕师大教育事业注入持久动力,更彰显了对西部教育的深厚情怀与责任担当,将激励我们持续深耕教育沃土,培育更多新时代“红烛”人才!

说明:

一、根据捐赠财产的用途,项目的设立有以下方式:

(一)限定性资金与物资。捐赠人指定捐赠款或物资专项用于特定的领域、项目、学院、机构等;

(二)非限定性资金与物资。捐赠人未具体指定捐赠资金或物资的使用对象及使用方式,可由基金会根据章程要求,结合学校发展需求统筹决定使用对象和方式。

二、根据捐赠财产的使用形式,项目基金分为留本基金和非留本基金。留本基金指项目基金的本金保留,每年用全部或一定比例的利息支持相关项目的开展;非留本基金指项目捐赠款直接用于项目支出,直至捐赠款全部使用完毕,项目终止。限定性项目与非限定性项目均可采用留本基金或非留本基金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