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二级学院为主体构建教育捐赠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作者: / 发表时间:2026-04-20 / 阅读:

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作为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陕西师范大学始终坚守 “扎根西部、教育报国” 的办学使命,而教育基金会作为连接学校与社会的核心桥梁,是拓宽办学经费渠道、完善多元化办学体系、助力学校内涵式发展的重要平台。二级学院与科研机构是学校办学的主体单元,是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的主战场,更是我校教育捐赠事业的源头活水与核心力量。唯有充分激发各二级学院的筹资内生动力,打通校院两级协同的筹资脉络,才能真正把我校的学科优势、科研优势、人才优势、校友优势转化为推动学校和学院高质量发展的资源优势,为学校 “双一流” 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社会动能。

一、把握政策红利,筑牢二级学院筹资的制度根基与政策底气

当前,从国家到地方、从教育主管部门到学校层面,已经形成了全方位鼓励高校社会筹资的政策体系,为二级学院开展捐赠筹资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是学院开展筹资工作最核心的底气所在。

(一)中央财政配比政策为西部师范院校定向赋能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中央高校捐赠配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中央财政设立专项配比资金,对中央高校符合条件的社会捐赠收入进行奖励补助,核心政策红利向我校这类西部、师范类捐赠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重点倾斜。其中,对一般中央高校单笔 10 万元以上的合格捐赠实行配比,而对我校这类院校,单笔 1 万元以上的合格捐赠即可享受财政配比,且配比比例实行分档超额累退机制,0-5000 万元部分最高可享受 100% 配比。这意味着,学院每募集一笔符合条件的捐赠,都能为学校、为学院争取到等额的中央财政配套资金,实现 一份捐赠、两份投入,是学院争取办学资源最直接、最高效的政策通道。

(二)税收优惠政策为捐赠方与筹资方双向减负

国家层面已建立完善的公益性捐赠税收减免体系,为学院链接社会资源提供了核心政策工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 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 30% 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我校教育基金会作为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 4A 级社会组织,可为所有捐赠方开具合规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全程协助办理税收减免手续。这一政策不仅能有效降低企业和个人的捐赠成本,更是学院对接校友企业、合作单位开展筹资工作的核心抓手,实现学院发展与捐赠方社会责任履行的双向共赢。

(三)教育评价改革为学院筹资松绑赋能

国家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完善高校内部治理,健全多元化办学经费筹措机制,破除 “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 的顽瘴痼疾,突出高校社会服务能力评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高校可自主设置岗位类型,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将科技开发、成果转化、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贡献,纳入教师职称评审和考核评价体系中国政府网。这一系列顶层设计,从根本上打破了学院和教师参与筹资工作的制度壁垒,为学院将筹资工作纳入发展规划、为教师将筹资贡献纳入职业发展评价,提供了政策依据参考。

二、激活发展动能,社会捐赠是二级学院内涵式发展的核心支撑

对二级学院而言,社会捐赠绝非 “额外任务”,而是破解发展瓶颈、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支撑,是学院实现自主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 “源头活水”。学院作为捐赠资金的直接受益方和项目执行主体,募集的每一笔捐赠,都将直接转化为学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的硬核实力。

(一)捐赠是学科建设与 “双一流” 建设的硬核支撑

学科建设是学院发展的核心,而稳定的社会捐赠资金,是学院突破常规办学经费限制、打造学科特色优势的关键保障。从国内一流高校的实践来看,院系发展基金已成为学科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北京大学工学院通过设立力学发展基金、产学研合作专项基金,为学科平台建设、前沿学术研究提供了持续资金支持;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设立事业发展基金,专项用于学科 “双一流” 建设、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有效提升了学科的国内国际影响力。对我校各学院而言,通过募集社会捐赠设立学科发展基金,可自主用于重点实验室建设、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前沿学术交流活动、特色学科平台搭建等,弥补常规预算经费的结构性缺口,让学院在学科建设中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在学科竞争中抢占先机、形成特色。

(二)捐赠是人才培养与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

立德树人是学院的根本任务,而社会捐赠是完善学院人才培养体系、建强师资队伍的重要抓手。一方面,通过设立奖助学金、创新创业基金、学生国际交流基金等,能够构建更完善的学生成长支持体系,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驾护航,也为优秀学子提供更高的发展平台,强化学生的爱校荣院情怀,形成 “校友反哺、薪火相传” 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捐赠资金是学院引育高端人才、稳定青年教师队伍的关键支撑。通过设立讲席教授基金、优秀教师奖励基金、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等,能够为学院引进学科领军人才提供配套支持,为潜心教学科研的青年教师提供发展保障,有效破解学院人才引育中的经费瓶颈,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过硬的师资队伍。

(三)捐赠是产学研融合与社会服务能力提升的关键纽带

二级学院是学校开展社会服务的核心主体,而捐赠筹资的过程,本质上是学院深化校企合作、校地合作,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过程。学院通过对接企业、行业开展筹资,不仅能为学院发展争取资金支持,更能搭建起与产业界、地方政府的长期合作桥梁,实现 “以捐促合、以合促发展”。对我校各学院而言,师范教育、人文社科、基础理科、应用型学科等不同学科门类,都拥有独特的社会服务价值。如,文学院可对接文化产业、基础教育领域,教育学部可联动地方教育局、中小学,理工科可对接相关行业企业,通过捐赠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人才培养基地、成果转化中心,既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培养定制化人才,也为学院教师提供科研平台、为学生提供实习就业渠道,真正实现校企互惠共赢、协同发展。

(四)捐赠是校友工作与学院文化建设的情感纽带

校友是学院最宝贵的资源,而捐赠是凝聚校友情感、深化校友联系的核心纽带。学院作为校友培养的主体,与校友有着天然的情感联结,是校友捐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通过设立学院校友发展基金、院庆专项基金、班级纪念基金等,搭建校友反哺母校的平台,不仅能为学院发展汇聚校友力量,更能通过捐赠互动,持续加强与校友的联系,构建 “学院培养校友、校友反哺学院” 的长效机制。同时,校友捐赠的过程,也是学院精神、院训文化传承的过程,能够极大增强全院师生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形成独具特色的学院文化品牌。

三、打通评价闭环,社会捐赠贡献纳入教师职业发展的评价体系

教师是学院筹资工作的核心力量,唯有将筹资贡献与教师个人职业发展深度绑定,才能真正激发每一位教师的参与热情,形成 “人人关心筹资、人人参与筹资” 的良好氛围。国家教育评价改革的政策导向,为我们将社会捐赠贡献纳入教师评价体系提供了充分的制度空间,有关学校也在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设计,让参与筹资、为学院发展争取资源的教师,在职业发展中有回报、有认可、有通道。

(一)国家政策明确社会服务贡献的评价权重

人社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高校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分层评价标准,克服 “五唯” 倾向,注重评价教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将科技成果转化、社会服务、公益贡献等纳入代表性成果评价范围中国政府网。中国农业大学等国内高校已率先改革,在职称评审中增设社会服务类评价指标,设立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型教师岗位,单列评审指标,将社会捐赠、成果转化等贡献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这意味着,教师参与筹资工作、为学院和学校争取社会捐赠资源,不仅是对学校的贡献,更是个人职业发展中的重要业绩,是职称评审、评优评先中的重要加分项。

(二)筹资工作为教师个人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平台

对教师个人而言,参与筹资工作、链接社会资源,不仅是业绩贡献,更是个人学术影响力和职业发展的重要延伸。通过对接企业、行业、校友资源,教师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行业需求、社会需求,让学术研究更贴合现实、更具应用价值,推动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向产业、走向社会;能够搭建更广阔的学术合作平台,获得更多的科研合作机会、学术交流机会;能够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践行教育家精神,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真正成为 “经师” 与 “人师” 相统一的大先生。

四、强化协同赋能,构建基金会与二级学院同频共振的筹资生态

激发二级学院的筹资积极性,核心是坚持 “学院为主体、基金会为支撑” 的工作原则,彻底打破 “筹资是基金会的事” 的认知误区,建立 “谁募集、谁受益、多募集、多受益”的激励机制,基金会全程做好专业服务、资源赋能、制度保障,让学院敢筹资、会筹资、愿筹资。

(一)完善激励分配机制,保障学院资金使用自主权

学校和基金会将进一步优化捐赠资金管理与分配办法,充分保障学院的主体权益。一是对学院自主募集的限定性捐赠资金,100% 按照捐赠人意愿交由学院统筹使用,基金会全程做好资金监管、财务核算、项目执行服务,不截留、不占用;二是对学院募集的非限定性捐赠资金,按照最高比例划拨至学院,由学院自主统筹用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核心工作;三是思考推进设立专项筹资奖励经费制度,参照国内高校成熟做法,对学院募集的捐赠资金实行分段累加奖励,奖励经费可用于学院筹资工作支出、校友工作支出,以及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充分调动学院和教职工的积极性。

(二)提供全流程专业服务,让学院筹资 “零负担”

基金会将全面升级服务体系,为各学院提供 “一站式、全流程” 的筹资专业服务,彻底解决学院 “不懂筹资、不会操作、怕担风险” 的顾虑。一是项目定制服务,结合各学院的学科特色、发展需求,协助学院设计专属捐赠项目,打造具有学院辨识度的捐赠品牌,让捐赠项目更具吸引力、更贴合学院发展需求;二是全流程合规服务,从捐赠对接、协议起草、合规审核,到票据开具、资金入账、项目执行、捐赠人反馈,基金会全程提供专业指导和操作服务,严格遵守《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所有捐赠行为合规合法,保障学院和捐赠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三是宣传赋能服务,为学院捐赠项目、捐赠仪式、合作成果提供全方位的宣传支持,讲好学院捐赠故事,提升学院社会影响力,同时做好捐赠人鸣谢、荣誉授予等工作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深化与捐赠人的长期合作。

(三)强化能力建设与资源共享,搭建全院协同的筹资平台

基金会将建立常态化的筹资能力提升机制,定期组织筹资业务培训、优秀案例分享会,邀请国内高校基金会专家、优秀院系筹资负责人授课,帮助学院教职工掌握筹资政策、方法和技巧,培养一批懂学科、懂教育、懂筹资的骨干力量。同时,基金会将整合全校的校友资源、企业资源、社会资源,建立资源共享机制,为各学院对接合作资源牵线搭桥,打破学院之间的资源壁垒,形成 “全院联动、资源共享、协同发力” 的筹资格局。

潮起风正劲,奋楫当争先。陕西师范大学 80余年的办学历史,凝结着一代代师大人的奋斗心血,也承载着无数校友和社会各界对西部教育事业的深情期许。各二级学院与科研机构,是我校教育捐赠事业的主角,更是学校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学校教育基金会将始终坚守服务宗旨,全力做好服务保障、专业赋能、制度支撑,与各学院同心同向、携手同行,共同把我校的学科优势、育人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汇聚起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磅礴力量,为学校 “双一流” 建设、为西部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教育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