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宁夏同乡爱心助学金项目实施总结

作者: / 发表时间:2025-07-03 / 阅读:

一、项目名称

宁夏同乡爱心助学金

二、项目背景

“宁夏同乡爱心助学金”是部分宁夏籍爱心人士发起设立的陕西师范大学专项助学金,旨在支持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和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帮助他们顺利入学,安心学习。

三、项目详情

1.学金总额及年限

宁夏同乡爱心助学金捐赠一年,2023年我校共评选“宁夏同乡爱心助学金”本科生11名,每生奖励人民币1000元。共发放11000元。

2.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宁夏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3.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勤俭节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努力,一年级新生要求高考成绩优良;

(3)尊重师长,热爱集体,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上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30小时,新生不作要求;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通过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家庭正常收入不能保证学生完成学业或本人患有疾病,在校生活困难。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予评选:

(1)受到国家法律、学校纪律处分者;

(2)不积极进取,不诚实守信;

(3)生活中不节俭,超前消费,酗酒或赌博者;

(4)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生活状况,弄虚作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5)不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志愿活动者。

三、开展时间及流程

1.发布通知

助学金评审工作在2023年秋季学期开展。学校下发奖助学金评定通知,各院部根据奖项要求,组织学生申请。

2.项目评审

院部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对参评学生从思想状况、学习生活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评议,提出院部推荐名单并在院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至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复核,学校评审小组对院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并将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3.结果公示

学校通过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将推荐人选名单报送捐赠方。

4.发布决定

学校通过公文系统为奖学金颁发决定发文,校发文将作为奖学金的发放依据。

四、项目成果

“宁夏同乡爱心助学金”是部分宁夏籍爱心人士发起设立的陕西师范大学专项助学金,旨在支持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和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帮助他们顺利入学,安心学习。11名受助学生心怀感恩,在学习中积极践行受助思源、获奖思进、传递爱心、回报社会的资助育人理念。

2023年我校共评选“宁夏同乡爱心助学金”本科生11名,每生奖励人民币1000元。共发放11000元。

具体获奖名单如下:

序号

学院

姓名

学号

金额(元)

1

教育学部

马莹莹

42315104

1000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苏紫林

42217211

1000

3

国家安全学院
(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马福

42245030

1000

4

文学院

杨娜

42002149

1000

5

历史文化学院

马昕

42303328

1000

6

外国语学院

马琴

42004242

1000

7

数学与统计学院

陈国秀

42305287

1000

8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赵小蓉

42106327

1000

9

化学化工学院

刘悦

42307282

1000

10

生命科学学院

杨乐

42008127

1000

11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王翊涵

42209048

1000

五、财务支出报告

1.资金支出时间:2024年1月

2.项目支出金额:1.1万元

3.项目资助人数: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