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育基金会获得 201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2018-06-08 / 阅读: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2016年度201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陕财税(2018)3号)精神,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西省民政厅联合确认审批,我校教育基金会获批为201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