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届“杰出校友”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表时间:2018-10-30 / 阅读:

校内各单位、各地校友会:

为树立优秀典型,增强爱校意识,激励广大校友为母校发展、国家建设和社会进步多做贡献,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杰出校友评选办法》的要求,学校将开展第六届杰出校友评选工作。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杰出校友的评选对象是:在陕西师范大学正式注册学习并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学生或正式工作一年以上的教职工。

二、评选类别和名额

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杰出校友评选办法》(详见附件1)规定,我校杰出校友分为5类,分别是:基础教育与学前教育类、高等教育与学术研究类、公共服务类、工商企业类、文化艺术体育类。为进一步提高评选工作的针对性,第六届杰出校友在“基础教育与学前教育类”中进行评选。

评选工作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评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名。

三、工作安排

(一)推荐人选(2018年11月1日—12月31日)

校内各学院(研究院、中心)、校友总会、各地校友会均可向评审委员会推荐杰出校友人选;也可采取校友自荐或他人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推荐表见附件2。推荐表于12月31日之前提交校友总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alumni@snnu.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送至长安校区校务楼201室)。

(二)评审(2019年4月1日—4月30日)

校友总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推荐人选材料,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初审;杰出校友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推荐人选进行复审和评选,提出提名人选;校长办公会研究,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三)表彰(2019年7月)

在2019届毕业生毕业典礼上进行表彰。

四、几点要求

(一)杰出校友评选工作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请校内相关单位和各地校友会按照评审工作安排做好各阶段的工作。

(二)校友总会办公室要做好宣传动员、材料收集、组织协调等工作,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三)校内相关单位和各地校友会要高度重视,确保推荐质量,力争把为国家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突出贡献、关心支持母校发展、在所从事行业或工作领域有较高威望的校友推荐出来。

评选工作联系人:杨高

联系电话:029-85310585

 真:029-85310586

特此通知。


附件:    陕西师范大学杰出校友评选办法.docx

 陕西师范大学杰出校友人选推荐表.doc



校友总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