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伟
汉族,1960年9月生,河南省济源人。上将军衔,党的十九大代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陕西师范大学原政教系1977级优秀校友。毕业后长期在军队工作,戎装在身,使命在肩,忠诚担当,恪尽职守,曾两度出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为国防建设、边疆安全以及军地协调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母校“扎根西部、追求卓越、甘于奉献、教育报国”的“西部红烛精神”。
主要经历:
2007年1月,任陆军第四十七集团军政治部主任。
2010年,任陆军第四十七集团军副政委。
2012年10月,任南疆军区政委。
2013年9月,任陆军第二十一集团军政委。
2014年12月,任新疆军区政委,兼党委委员。
2015年7月,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
2018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8年再次担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
2020年12月,任战略支援部队政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