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落实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勇教育基金会与我校签署的《捐赠意向书》相关工作,受上海众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勇教育基金会理事会主席聂新勇先生和新勇教育基金会法人代表聂矿委托,6月25日上午,上海众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新勇教育基金会理事李西茂来我校,反馈了新勇教育基金会2011年捐赠我校500万元、用于新勇学生活动建设工程的审计意见,商谈了下一步合作意向,签订了2012年捐赠协议。我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教育基金会理事长王涛,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教育基金会副理事长张渭淮和教育基金会秘书长、学校办公室副主任刘建斌参加了意见反馈会。王涛理事长代表我校教育基金会,与新勇教育基金会签订了2012年捐赠协议。
意见反馈会上,王涛理事长首先对聂新勇、李西茂等校友关心母校发展,支持母校建设表示衷心感谢,并介绍了新勇学生活动中心建设工程进度和使用计划,提出了今后与之相关的工作设想。
李西茂先生代表新勇教育基金会,感谢母校对基金会的厚爱和新勇学生活动中心建设工程的关注,并对活动中心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给予了充分肯定;随后,向我校教育基金会反馈了新勇教育基金会2011年捐赠500万元、用于新勇学生活动中心建设工程捐赠资金的审计意见,提出了今后捐赠资金使用意向。
张渭淮副理事长就新勇教育基金会2011年捐赠我校资金审计意见进行了逐一说明和解释,并表示要充分尊重捐赠者意愿,进一步严格资金管理,更加规范资金使用,保证把每一笔善款用在捐赠者指定的方向。
随后,王涛理事长代表我校教育基金会,与新勇教育基金会签订了《2012年捐赠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新勇教育基金会2012年继续向我校无偿捐赠人民币500万元,用于新勇学生活动中心建设工程。


